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
点击咨询律师 恶意透支怎么办?看守所律师会见可以吗?怎么收费? 深圳 彭振溪律师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是国家恢复律师制度后成立的最早的一批律师所之一,其前身是深圳市南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