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曹某某与被告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彭振溪律师,现为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3528455197 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湘0481民初2355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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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全文彭振溪律师,现为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3528455197。 原告邢某与被告王甲是熟人,王甲开厂需要向原告借款200000元,两被告将其按份共有(胥某1%,王乙49%,王甲50%)的位于镇江市丹徒新区幸福城3幢204室房屋作为担保,该…
阅读全文彭振溪律师,现为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3528455197。 【案情】 杨某向吴某借款2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今向吴某借款贰万圆整(20000元),2016年12月底归还。2017年2月,由于杨某到期未偿还借款,吴某持借条到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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