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肖志平与被告广西博白县玉柴物流远华运输有限公司、阮龙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白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交通事故赔偿

彭振溪律师,现为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3528455197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隆民一初字第845号 原告肖志平,男,住河南省清丰县。 委托代理人林宇海。 被告广西博白县玉柴物流远华运输有限公…

阅读全文

李独龙、广州市白云区金拓五金加工厂等与李承平的法定继承人、李新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交通事故赔偿

彭振溪律师,现为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3528455197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粤高法民提字第8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李独龙,男,汉族,住湖南省汨罗市。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