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名誉权案二审维持原判 维权车主及策划者共赔42万元


**特斯拉车顶维权案二审败诉的法律分析**

**案件背景与事实概述**

2021年4月19日,上海国际车展期间,河南车主张女士身穿印有“刹车失灵”字样的T恤,站上特斯拉展台车顶维权,引发广泛关注。该事件源于2021年2月张女士驾驶的特斯拉Model 3发生追尾事故,交警认定其全责,但张女士坚称车辆存在“刹车失灵”故障。此后,张女士通过公开抗议、社交媒体发声等方式持续维权。

2021年5月,特斯拉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反诉张女士及事件策划者封某,索赔500万元。2024年5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女士构成名誉侵权,需赔偿17.2万元;封某因组织策划及长期贬损特斯拉商誉,被判赔偿25万元。2025年7月,二审维持原判。

**法律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包括:
1. **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 其主张的“刹车失灵”是否具有事实依据?
• 公开抗议行为是否超出合理维权界限?
2. **封某的责任认定**
• 作为事件策划者,其行为是否构成教唆或共同侵权?
• 长期发表贬损言论是否属于商业诋毁?
3. **举证责任分配**
• 张女士是否完成对车辆存在质量缺陷的举证义务?
• 特斯拉主张的商誉损失如何量化?

**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与分析**

法院的判决主要基于以下法律条款和法理分析:

**1. 名誉侵权的认定(《民法典》第1024条)**

• 张女士未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存在“刹车失灵”,且拒绝申请司法鉴定,构成“举证不能”(《民事诉讼法》第64条)。
• 其公开抗议行为具有诽谤性质,超出合理维权范围,导致特斯拉商誉受损。

**2. 组织策划者的连带责任(《民法典》第1168条)**

• 封某作为事件策划者,主观上具有扩大特斯拉负面影响的故意,客观上促成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 其长期在微博发表贬损言论,进一步加重侵权后果。

**3. 损害赔偿的计算(《民法典》第1182条)**

• 法院采纳司法评估报告,认定特斯拉因事件直接损失订单1.7亿元、商誉损失数千万元,但基于比例原则,判决个人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害相匹配。

**法律建议与启示**

本案对消费者维权与企业名誉保护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 **对消费者**:
• 维权应通过合法途径(如诉讼、行政投诉),避免过激行为导致法律风险。
• 主张产品质量问题需承担举证责任,可申请司法鉴定(《产品质量法》第48条)。
• **对企业**:
• 面对不实指控,可依法提起名誉权诉讼,但需注意举证损害事实与因果关系。
• 完善危机公关机制,减少负面事件对商誉的影响。

**结论**

本案二审维持原判,体现了司法对名誉权保护的严格立场,同时警示公众维权行为的法律边界。**消费者维权需遵循程序正义,企业亦应积极回应合理诉求,避免矛盾激化。**判决结果平衡了各方利益,为类似纠纷提供了裁判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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