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家属|律师会见
1、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联系电话:0756-8642904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梅溪景晖路3号; 2、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联系电话:0756-8647525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七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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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22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阅读全文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阅读全文 →工伤保险:签订和解协议后能否再次起诉公司主张赔偿?A公司、温某签订和解协议书时,温某未进行工伤认定及评定工伤伤残等级,且协议书约定A公司仅承担温某的医疗费用,赔偿金额明显低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使温某遭受重大利益损失,构成显失公平。
阅读全文 →公司新规定通知明确记载原规定同时废止。虽然原告的行为发生时原规定有效,但新规定对原告的行为处罚更轻。在原告明知已经有新的规定实施,且新规定对该类行为处罚更轻的情况下,仍然按照已经废止的规定对原告作出解除合同的决定,属于违法解除。
阅读全文 →原告起诉时公司已注销,被告王某及被告秦某作为公司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未向原告履行合格的清算义务,并未书面告知清算组成立的时间及告知原告申报债权,两被告在明知原告与公司仍存在纠纷尚未完结的情况下,做出了“未有任何债务”的清算报告,违反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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